当阳市委编办坚持按程序办事,严格把关,进一步增强“法制意识”、“程序意识”、“服务意识”、“精细意识”,有力地促进了机构编制的规范化管理,得到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肯定。
一、增强“法制意识”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制度,严格“依法办事”。
1. 修订完善《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制度》、《机构编制配套约束制度》、《机构编制事项事前沟通制度》、《人员调配用编许可制度》、《公开招考招聘编制使用核准制度》等制度,同时加强宣传并严格执行。特别是用编核准制度,如果执行不力难免与组织、人事部门“扯皮打架”。
2. 修订完善机构编制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审批权限和责任分工。
3. 坚持集中统一管理,认真执行“三个一”审批制度,凡属机构编制事项,由编委及其办事机构一个部门承办,由党委、政府主管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一支笔”审批,由编委及其办事机构一家行文,其他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擅自开会或发文决定机构编制事项。
二、增强“程序意识”完善业务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能。
1.根据机构编制管理政策法规、有关制度和各项日常业务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制定一套完整的工作流程。
2.加强宣传、沟通,让各单位和具体办事人员了解办事工作流程。
三、增强“服务意识”管好用活机构编制资源,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1.把握政策底线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
2.主动服务。
四、增强“精细意识”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各项基础工作,提高工作质量。
1.对机构编制请示事项加强调研,准确把握相关政策和要求,确保依据充分、情况清楚,做到公平公正。
2.加强机构信息化工作,完善机构编制台账,确保各项统计上报数据及提供给领导数据及时、准确、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