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阳市委编办按照市编委会要求,从四个方面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确保机构编制监督管理工作落到实效。
一是坚持“三个从严”原则。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机构机构编制管理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从严控制编制,从严控制机构设立,从严控制领导职数设置,避免走机构编制管理“精减-膨胀-精减-再膨胀”的老路。
二是坚持机构编制的集中统一管理。认真执行“三个一”制度,即凡属机构编制事项,由编委及其办事机构一个部门承办,由党委、政府主管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一支笔”审批,由编委及其办事机构一家行文。机构编制工作不允许政出多门,其他任何部门和单位无权决定机构编制事项。
三是坚决贯彻执行“六不准”规定。即不准超编进人;不准擅自设立机构和提高机构级别;不准超职数、超机构规格配备领导干部;不准越权审批机构编制;不准以虚报人员等方式占用行政和事业编制、冒领财政资金;不准上级业务部门干预下级的机构编制。
四是加强学习和调查研究。认真学习好、宣传好、贯彻执行好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注重调查研究,增强机构编制意识,努力提高综合素质和机构编制政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