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阳市河溶镇被确定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以来,当阳市认真研究制定试点方案,积极协调试点镇和涉及放权事项的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迅速展开工作,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一是及时转发批复方案。宜昌市编办向我市转发省编办《关于当阳市河溶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后,市委编办根据领导批示,迅速将《批复》修订方案印发至市委办公室、市直相关部门及河溶镇党委,并按照《批复》实施《河溶镇机构编制方案》。
二是组建完成工作专班。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为组长、常务副市长和市委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的河溶镇行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改革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细化改革方案,承担改革日常工作的具体协调和检查督办。
三是有序推进机构调整。根据批复方案的要求,市委组织部积极向宜昌市委汇报试点镇党委书记的配备问题。河溶镇原来的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三办”调整为“六办”。积极筹备建立镇直属事业单位,计划成立的规划建设环保管理所编制已确定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从规划、住建、城管、环保等单位推荐名单中考察调配,河溶镇原有财政管理所体制暂时不变。
四是完善职权移交细则。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要求先移交行政审批权,再逐步移交行政执法权。市直部门在河溶镇有派驻机构的,委托派出机构行使;没有派出机构的,与镇政府签订行政权委托书及移交备忘录。所有下放的行政审批权均进入河溶镇行政服务中心。